时间:2021-07-29 来源:浙江省法学会 浏览:

陈利强,浙江外国语学院“一带一路”学院执行院长、教授,省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、自贸园(港)区法治研究中心主任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,主持中国法学会、中国博士后基金、教育部、省哲社规划办等省部级项目五项,发表CSSCI期刊论文十三篇,其中一级期刊论文五篇。在人民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两部,并受聘担任该社“美国贸易法丛书”主编。全程参与《浙江省经济开发区条例(草案)》《中国(浙江)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(草案)》的研究和制定,参与上海、海南、辽宁、广西自贸区(港)建设、咨询等。政策建议获省部级领导批示六次,获全国商务发展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三项。